上海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很多商标申请人对于上海商标注册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可能都等不起,比较着急使用商标。又或者自己想要的或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还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商标的话都只能购买商标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了。下面,图亿知识产权为您介绍上海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42条针对转让注册商标做出了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两者共同向我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其实就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使得权利人发生变化。
而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应是在同种商品上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或相同的商标都要获得转让许可,就是所谓的一并转让。而在限期内没有一并转让的,那么注册商标将视为放弃申请。一并转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公众对于商品的误认和混淆。有效的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然而,对于转让的商标如果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以及有不良影响的,我国工商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不予核准的原因。如转让成功后,那么自公告之日后受让人的商标专用权就真正享有了。其有效期可能是10年,可能不足10年。
正在申请阶段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整个转让过程一定要真实准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上海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上海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不注意可能就会导致商标转让失败或者转让的商标不能正常使用。图亿建议上海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专业事务办理可以直接委托给商标代理公司,不仅可以节省时间,省去麻烦,也能降低风险。